一、
食品原料及加工制作管理
1、食品原料控制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需有进货查验记录和合格证明文件。
需查验供货者的资质证明(直接从食用农产品个体生产者采购需查验身份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留存购物或送货凭证。
采购猪肉,应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或报告。
2、食品原料储存
食品贮存区不得将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原料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并有标识。
冷冻(藏)设施中不得存在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等情形。
加工制作现榨果蔬汁和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用水需通过净水设施处理,或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3、加工制作过程
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要有生熟标识,区分放置和使用。
食品原料洗净后使用,未经清洁的禽蛋使用前需清洁外壳,必要时消毒。
各类水池张贴明显标识标明用途。
盛放调味料的容器保持清洁,加盖存放。
成品按规定留样,有专用的留样冰箱,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存放于专用冷藏设备中48小时以上,并有留样记录。
4、分餐管理
分餐间入口处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门应能够自动关闭,窗户为封闭式(食品传递窗除外)。
废弃物容器盖子应当为非手动开启式。
专间内应设空气消毒(紫外线、臭氧等)、冷冻(藏)、独立的空调、工具清洗消毒等设施,专间温度不高于25℃。
进入专间的食品原料应已清洗处理干净或去除外包装并保持最小包装清洁。
二、
环境卫生管理
1、加工操作区
不得饲养、暂养和宰杀畜禽;
保持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排水沟、操作台、加工用具等无破损、霉斑、积油、积水、污垢等。
2、有害生物防制
不存在明显的有害生物活动迹象,需有定期的除虫灭害记录。
仓库、食堂与外界相连的门需有60cm高的挡鼠板,门窗、排风扇、下水道出水口等需有6mm孔径的金属篦子;
食堂内各管道、线路与墙壁、天花板连接处需封堵,不留空隙。
3、设施设备维护
冷冻(藏)、保温、陈列、采光、通风、洗手、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需定期清洁维护。
4、废弃物管理
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设盖子,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有明显区分标识,及时清理,留存处置记录。
三、
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
1、餐饮具清洗消毒
水池专用。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施(包括一体化洗碗消毒机)运转正常并能满足消毒需要;采用化学消毒的,使用的消毒剂为正规产品,消毒液使用、配制等符合要求。
2、洁净餐具保洁
保洁设施内存放的餐饮具保持清洁,如使用敞开式的货架存放餐饮具,需采取防护措施。
四、
从业人员管理
1、人员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需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上岗。制定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执行岗前健康检查。
2、人员卫生管理
在岗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手部清洁,无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时无饰物外露等情形。
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专间、专用操作区和其他操作区的从业人员工作服有明显区分,且佩戴清洁的口罩。